溆浦县龙潭二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HNJLYP(2023)00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溆浦城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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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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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溆浦县龙潭二加油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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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龙潭镇云盘村环城路(省道332)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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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项目总投资650万元,用地面积约2914.9m2,建筑面积约911m2。加油站油罐采用双层埋地卧式油罐,其中50m30#柴油罐1座,30m398#汽油罐1座,30m395#汽油罐1座,50m392#汽油罐1座。总容积为135立方米储油设备(柴油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二级加油站。设计年销售汽油1480吨、柴油92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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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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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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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采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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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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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夏季高温等。类比对象检测结果表明:类比对象工作场所接触化学有害因素2个作业点位和对象,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类比对象工作场所接触噪声危害的2个作业点位,噪声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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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项目属于“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可研报告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作了原则性描述,针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毒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了相应的防护设施,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规定。但部分内容尚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T 39800-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等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的深度,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也未作具体设计,在后续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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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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