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NJLKP(2023)010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二期2万吨/年过氧化氢稀品提纯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_湖南佳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NJLKP(2023)010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二期2万吨/年过氧化氢稀品提纯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银云方

项目名称

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二期2万吨/年过氧化氢稀品提纯技改项目

地理位置

怀化市洪江区岩门1

项目简介

本项目总投资5296万元,年产2万吨高纯过氧化氢

现场

调查

人员

杨瑶华

时间

2023310

建设单位陪同人

银云方

检测

采样

人员

全凌辉、唐曾宇

时间

2023317-2023319

建设单位陪同人

曾代亮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本次化学毒物共检测过氧化氢1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及第1号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共测量噪声1个作业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目录》第三大类制造业中的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设有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台账;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运行,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并为岗位工人配备了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能较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基本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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